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电讯管理与服务指南
一、服务内容
1、办理移机、新装固定电话、增配备公务手机、撤机等业务内容。
2、分摊结算院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固定电话和公务手机支出费用。
3、调配院内电话资源。
二、工作程序
1、需要办理移机、新装固定电话、增配备公务手机、撤机等业务的单位提出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报院行政管理处审核,审核同意后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2、联系电话:上海市农科院行政管理处: 62207860 王老师
报修电话:上海市农科院服务中心:18917061558 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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