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公车管理与服务指南 来源:行政管理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9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服务内容 1、在编与非在编车辆的添置与更新。 2、每年院属各单位公车(在编和不在编的同时计入)的摸底登记。 3、根据院业务的发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公务用车的编制额度。 二、工作程序 1、需要添置与更新车辆的单位提出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具体要求见公务要求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报院行政管理处审核,审核同意后会同财务管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联系电话:上海市农科院行政管理处: 62207860 王老师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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