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2016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称号
近日,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4号)发文对上海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给予表彰,我院荣获201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自2011年起连续六年获此殊荣。
2017年我院将进一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共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新发展理念,坚持 “管科研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基地等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受控。
近日,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4号)发文对上海市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给予表彰,我院荣获2016年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自2011年起连续六年获此殊荣。
2017年我院将进一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共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新发展理念,坚持 “管科研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基地等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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