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管理服务>行政后勤>后勤新闻>详细内容

我院荣获2015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称号

来源:行政处 韩亮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4号)发文对上海市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给予表彰,我院在2014年荣获“上海市四星级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的基础上,2015年再次荣获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优胜单位,自2011年起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2015年我院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2016年我院将积极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各项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科研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受控。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