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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得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安全合格单位”

来源:行政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1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我院荣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治安安全合格单位”称号。

2013年,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关于“创安”工作文件精神,我院在广大安全保卫干部和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组织建设,实行专业保卫和群防群治相结合,强化重要领域安全防范,有效提升内部安全防范能力,全力维护单位治安稳定。经奉贤区公安分局复查和上海市治安总队验收合格,我院被授予“治安安全合格单位”。

2014年,我院将继续振奋精神,乘势而上,扎实做好内保各项工作,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水平,为我院的科研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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