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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0年度技术标准专项指南

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0-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0年度技术标准专项指南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本市技术标准水平和竞争力,有效推动本市重点发展领域产业的能级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0年技术标准专项课题申请指南。

  一、研究目标、内容和期限

  研究目标:通过对若干重点领域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标准以及综合公益性支撑技术标准的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并研究制定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形成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草案,促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带动相关行业的整体发展。

  研究内容:

  专题1、资源能源

  1)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2)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生产及应用技术标准研究;

  3)关键生产设备节能技术标准研究;

  专题2、先进制造领域

  4)大型船舶制造及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5)生物材料、环保材料等功能性材料技术标准研究;

  6)led等新型光电材料及应用技术标准研究;

  7)下一代广电网络、汽车电子等电子信息与软件技术标准研究;

  8)rfid芯片核心技术及应用技术标准研究;

  专题3、公共安全领域

  9)农业种植养殖规范研究,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技术标准研究;

  10)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轨道交通、消防等安全技术标准研究;

  11)生物医药关键技术及设备标准研究

  研究期限: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

  2、优先鼓励行业共性技术研究机构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4、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三、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0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2010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09年10月21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1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3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11月5日至1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责任人”、“登陆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课题资料送达地址:上海市长乐路1227号1302室(邮编:200031),上海市技术标准专项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曹小民、单珏馨、苏航

  联系电话:54045194,54045195,54045198

  传真:54045231

另:请项目申请人在11月4日前将申报项目的书面材料一份交科研处预审;

    院内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

    科研处联系人:苏振洪  8726分机   kyc2@saas.sh.cn

 

                                               院科研处

                                             200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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