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送优秀专业骨干赴国内外培训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所(中心、奉浦院区、庄行试验站):
根据沪农科[2009]38号文精神,现将2009年度选送优秀专业骨干赴国内外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按照沪农科[2009]38号文第二章执行。
二、选送范围及程序
㈠ 本年度选送专业骨干赴国内外培训重点资助的专业领域为粮油、蔬菜、瓜果的新品种选育;农业生物资源收集、保存、评价及利用;花卉和观叶林木的引种选育;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动植物疫病预警与防治;转基因植物检测技术及基因安全评价;环境生态相关技术;精准(数字)农业技术;都市农业经济研究。凡从事以上领域工作,并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填报申请表(可从院办公网上下载),提供申报材料。
㈡各单位按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初选。初选时应适当控制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填写好审核和推荐意见,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组织人事处。
㈢ 院有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人事处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答辩、评议。
㈣ 院党政联席会议择优确定本年度培训人员名单,并公布结果。
㈤ 培训人员与院签订协议书。
三、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⒈ 申报人员填写并打印申请表(一式八份),申请表全部用16k纸复印,并将材料的电子版拷贝到所在单位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拷贝到组织人事处。
⒉ 2007年以来论文的署名页、成果(专利、药证、品种、技术标准、获奖)等证书。以上复印件用16k纸装订成册,提交2册。
四、选送工作的时间安排
⒈ 个人申报工作8月14日前截止。
⒉ 各单位审核工作8月18日前完成,并将材料交院组织人事处,过时不予受理。
⒊ 本年度选送培训人员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请各单位组织好专业骨干,尤其是青年骨干积极申报。
上海市农科院组织人事处
2009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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