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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对本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引导和支持,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就2010年度本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与研究期限
 
  (一)重点支持领域
 
  本年度地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1、农林作物优良新品种
 
  2、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
 
  3、优质高效安全生产与养殖关键技术
 
  4、重大农作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关键技术
 
  5、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农产品冷链关键技术
 
  6、农村绿色社区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关键技术
 
  7、现代农业装备关键技术
 
  8、农业信息化技术
 
  (二)研究期限: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条件
 
  2010年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优先支持具自主知识产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转化资金支持对象原则上以涉农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者以技术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单位和大学承担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公益性强的转化资金项目。
 
  (一)转化资金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上海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规划,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2、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或良好市场开发前景。
 
  3、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出具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验、检测、认证等证明。
 
  (二)承担转化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
 
  2、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课题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是企业法人。
 
  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4、申请企业需有与申请转化资金数额相等的自有资金匹配。
 
  5、对于区县涉农企业承担的项目,要求区县政府有相应的经费配套,并在项目申请时提供相关配套证明。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
 
  1、各区(县)科委、各高校、各科研院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县)、本单位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组织、初审、推荐等工作。
 
  2、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网上提交成功并打印,打印材料报送到推荐单位初审,由推荐单位汇总后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推荐。(附:申报2010年度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
 
  3、各推荐单位需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
 
  (二)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材料
 
  1、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提交一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在线提交成功后打印出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四份,报送的书面材料需与网上提交内容一致;
 
  3、附件材料各一份,附件材料请在网上提交原件扫描稿,材料必须一致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法人证明(复印件);
 
  (2)成果证明复印件
 
  ——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审批证明);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昆虫生长调节剂):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验收证书。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企业章程(企业申请者须提供)。
 
  四、申报方式
 
  (一)凡符合申报主体要求、有意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任务的单位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栏目“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在线受理”及在线打印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0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二)本专项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09年9月25日,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23日。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所有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上海市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309室,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人:黄莹、路继根联系电话:53083592。
 
 
我院每所(中心)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项,其中一项必须有企业主持申报。申报初稿电子版本必须于10月20日之前发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陆天华 苏振洪;联系电话:021-62209726 电子邮件:kyc2@saas.sh.cn kyc5@saas.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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