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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召开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

来源:院工会 黄璞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9月29日上午,院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在奉浦院区院会务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全体会议,会议由院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赵星海同志主持。会议议程有两项,一是表决《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充办法》;二是通报《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动迁费使用情况》。会议应到委员31名,出席委员27名。
 
    院党委书记、院长吴爱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院长李军参加会议。院计划财务处处长樊生超,院行政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谢小红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院行政管理处副处长谢小红对《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充办法》进行解读,并就部分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院计划财务处处长樊生超通报《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动迁费使用情况》。
 
    副院长李军向委员们介绍了制定《补充办法》的背景,指出:“院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是一项民生工作,在院党政班子的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出台了《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26号文件)。此项工作推进过程中,有部分退休及在职职工通过来访和来信等方式,对方案反映了一些林林总总的看法,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户和还是以人为单位的统计口径上。对职工的反映,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多次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下发讨论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普遍认同的基础上,经院党政班子同意,今天通过民管会对《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充办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最后,院党委书记、院长吴爱忠讲话,他说:“通过院民主管理委员会这一制度,把院、所的事务进一步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开,使工作更加透明很有必要。现形成的《补贴办法》通过半年多时间,是在26号文件基础上,重新界定了分房和补贴的性质,进一步理清了套调情况和参建费问题。这些年,随着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土地置换资金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要继续做实、做大、做强建设平台,我们要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撑,只有事业发展了,我们才有底气,把职工的民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希望委员们站在全院的高度,在职工中作正面的宣传和解释,把这件惠及广大职工群众的事情真正做好”。吴院长最后要求《补充办法》通过后,院职能部门要将信息及时公示,所在单位确保通知到职工本人。
 
    会议以投票的形式对《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充办法》进行表决,27名到会委员一致赞成并通过了《上海市农业科学院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补充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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