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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质标所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扩项评审

来源:质标所 门殿英 作者: 发布时间:2010-12-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认可委秘(实)[2010]2949号)的通知要求,2010年12月11日至12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委派4位专家对我院质标所实验室进行了复评审+扩项现场评审。
 
    评审组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提问及现场试验等方式对质标所已认可项目、实验室运转及扩项项目进行复评审。经过两天的管理体系审查和检验能力考核,专家组认为,质标所质量体系运行符合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的要求,新增的农药残留参数检验能力(液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质谱法)也通过了专家评审。

     本次评审是质标所2005年首次通过认可以来的复评审,其意义不亚于初评审,既是对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五年来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质标所实验室体系管理持续改进和提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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