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办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班 来源:行政处 尹金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0-23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院行政处委托上海现代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于10月21日来我院进行了相关专业的知识培训。院相关单位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及安全生产联络员共40位同志参加了培训,35人参加了考试。培训会上,院行政处副处长耿建对培训和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和使用情况提出了要求。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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