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企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沪农科委办[2008]6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企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企业人员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全院职工文明素质,现将《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企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发给你们。望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附件: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企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中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
中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企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 追求效益
善于学习 提高技能
维护品牌 讲究质量
顾全大局 团队协作
廉洁经营 诚实守信
举止文明 树立形象
⒈ 爱岗敬业,追求效益:热爱本职工作,有职业的理想和职业责任。具有为农服务的精神和争取企业效益最大化的意识。
⒉ 善于学习,提高技能:确立终身学习观念,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
⒊ 维护品牌,讲究质量:增强品牌意识,注重精益求精,追求完美,扩大市场,讲究产品和服务质量。
⒋ 廉洁经营,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经营,从业廉洁,讲律己,守承诺,时刻维护公司的声誉。
⒌ 顾全大局,团队合作: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重,团队成员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协作,与客户共赢。
⒍ 举止文明,树立形象:讲文明,讲礼貌,仪表端正,举止得体,待人热情,促进和谐,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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