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拟转化科技成果确权公示表
成果名称 | 灵芝品种“沪农芝9号” | ||||
成果所在单位 | 食用菌所 | 我院成果持有权属占比 | 100 % | ||
外单位成果持有权属占比(若无,则填0%) | 0% | ||||
成果简介 (150字左右) | “沪农芝9号”为“沪农灵芝1号”经由诱变选育获得的灵芝新品种,并通过上海市认定。该品种的菌丝洁白粗壮、致密,抗逆性强,出芝整齐度高,孢子粉产量高,较“沪农灵芝1号”提高约10%。该品种认定编号: 沪农品认食用菌2022第005号。 | ||||
院内成果完成人权属比例 | |||||
完成人 | 承担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内容 | 比例(%) | |||
张劲松 | 试验设计指导 | 30 | |||
唐传红 | 新菌株创制与筛选 | 27 | |||
张赫男 | 主持申报 | 13 | |||
周帅 | 品种筛选 | 5 | |||
龚明 | 性状数据采集 | 4 | |||
谭贻 | 出芝管理 | 4 | |||
刘艳芳 | 性状采集 | 4 | |||
冯娜 | 数据采集 | 4 | |||
冯杰 | 菌种制备 | 4 | |||
唐庆九 | 出芝管理 | 3 | |||
王金艳 | 出芝试验 | 2 | |||
合计 |
| 100 |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申报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成果所在单位办公室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1-62209807
传真:021-62201337
成果所在单位办公室联系人:沈学香
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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